《聽見部落的心聲》

撰文|郭正平

攝影|郭正平

無論任何文化,「語言」是拉近彼此距離的關鍵方式,那麼我們從「有限責任屏東縣原住民瑪恰屋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」(以下簡稱「瑪恰屋」)的組織經驗裡面,又聽見了什麼樣的部落的聲音呢?

首先,瑪恰屋的最初提問:「部落的需求是什麼?」

「我們將有意願的部落族人們集合起來,去做我們關心的服務與經濟營利行為,這就是瑪恰屋長照合作社的初衷」,瑪恰屋的理事主席Auvini Savalru(李黃昱軒)繼續解釋道,「我們看到有非常多的長輩需要照顧,然後也發現鄉公所、衛生所、屏東縣政府列了非常多的照顧服務員,但是非常弔詭的事情是,即便泰武鄉有很多的照顧者與被照顧者,但媒合就業率卻是個位數字。這是為什麼呢?因為供需之間,少了一個專門的中介組織。」

為什麼中介組織這麼重要呢?

「如果沒有一個在地的長照服務單位,讓這些泰武鄉的照顧服務員在泰武鄉就業工作,這些年輕人就會跑去外地工作,去了平地的醫院或相關機構,可是地方鄉公所、衛生所訓練這麼多的照顧服務員,目的就是要去充足在地的就業市場,並滿足在地的照顧需求服務。所以,在這個情形下,我們看見了關鍵的問題所在,『瑪恰屋』就因應而生,我們不想太靠近公司,也不能走協會,因為協會基本上是不能走營利行為的。」

也就是說,如果以「協會」作為這個媒合的中介組織,那麼在不能營利的法規隱憂之下,瑪恰屋很有可能就變成一個慈善型的志工組織,僅能依靠募款或捐贈的被動收入來進行營運。但是,這種做法並不切實際,不能解決最根本的問題,那就是在地就業與在地照顧。所以,這就是為什麼瑪恰屋選擇了「合作社」之路。

可是,只要成立合作社,就能夠做長照服務嗎?答案是:不能。

自從「長照2.0」的政策正式上路之後,有別於過去直接以社會福利補助計畫支持的方式,2.0版本更加進階強調「找得到、用得到、看得到」的「在地照顧服務」,讓「長照」走向產業化發展,促使民眾有更多元的需求選擇。也就是說,過去我們常說的「長照社會福利」,如今已變成了產業化的「社會福利服務業」,他們的產品是提供勞務行為去服務長輩,或是長照福利需求的工作人員,而在《長期照顧服務法》及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的規範下,瑪恰屋合作社如果想要成為社會福利服務業的一員,就必須另外設立「瑪恰屋合作社附設長照機構」,才能向政府申請合法的長照服務項目。

理事主席Auvini Savalru說:「我們除了評估在財務上面的優劣狀況之外,合作社的七大原則,像是包含了『以人為本』、『公益金提撥『在地互接共生』等概念,與傳統部落『共有、共享、共耕、換工』等概念非常相近,這會更加協助我們去貼近在地、回應部落的需要,並且保有一個『公共的』特性。」

「所以,我們在決定任何事情的時候,都不是自主決定,反而是共識決定或共同決定。我們希望透過更多的討論,即便這不是一個最有效率的方式,但它會是一個最貼近地方需求的方式,所以我們一直強調以需求出發』,不是我們想做什麼,而是我們去回應部落的需要,這件事情是在根本上最大的差異。」

因此,瑪恰屋最終選擇了合作社這條路,一種最難操作的經濟組織型態,它結合了「營利行為的公司體制」與「人民團體組織的協會」雙重特性,任何決議並非由領導者負責決定就好,而是容納內部成員所有人的意見,形成一種「代議民主」的概念,透過組織內部的「理事」和「監事」的分工分責,以降低合作社內部的溝通成本與行政耗損。

然而,即便瑪恰屋的選擇將走得比別人還要緩慢,但是他們卻能夠更真實地聽見部落的聲音,就像我們近年總是在奔騰競爭的當代社會裡,不斷被提起的一則金句──「慢慢來,比較快」──如果我們能緩下腳步聽見真實的聲音,那麼是不是在不斷改變的社會現狀裡,能減少更多的衝突與懊悔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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