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都會、部落「Ilisin」的關係與變化》

撰文|嚴毅昇

攝影|嚴毅昇

近年阿美族的Ilisin年祭除了我們經常能觀察到的都市、原鄉的年祭,以及跨族群、跨部落舉辦的「聯合豐年祭」,還有由縣市政府主導的「豐年節」、「原住民文化節」等諸多不同的觀光化樣態,從族人組織的協進會、旅北同鄉會、教會、到更高層級的公家機關,外力資源進駐的同時使族人主理的權力也相對削減。都會區的年祭與部落年祭最大的差別在於「頭目制度」,這些頭目在都市中並無傳統文化無實質上管理年齡階層的功能,比較像是一種虛位元首的概念,代表地區族人與政府溝通。這些頭目平時通常亦有相對應的社會地位(鄉長、里長、幹事),多由群體中進行選拔與「國家」認可而產生,總頭目之外還有副頭目,聯合豐年祭或一些中學校中的原住民專班成果發表會,可以看見頭目在都市中灑酒祈福的景況。

都會區的祭典的進行方式與原鄉的差異也可以看見功能性的差別,最大的不同在於都會區是對於「文化體驗」課程包裝更著力許多,​如「新北市2023國際小米年新北市原住民族聯合文化活動:粟源」中,除了聯合祭儀、原鄉小米特展、DIY體驗、美食文創市集,並主打「小米赤腳脫穗體驗」,更多關注投入在族人於都會區發展,邀請族人樂團、歌手及原民相關重點學校一同參與活動,祭典的要素相對較少,都會祭典與以整個部落族人為主體的原鄉祭儀的差別在於,意欲聚集散落於各地的族人,以文化團體的形式產生另一種凝聚力。筆者認為這有一部分是受觀光化影響,也有另一部分是在於因遊客更容易參與的關係,傳統舞蹈中有部分不能隨意展演,因著祭儀與禁忌的層次,其他能展現族人團結、力與美,物質文化等層次的展演就會被更彰顯出來。

阿美族人年齡階層制度原有軍事訓練的意涵,不僅僅是管理部落的階層制度,受日治時期政府以「月見祭」運動化、競技化以及獎勵的模式改變,亦對應過去日本人對於原住民族音樂的打壓,主要以傳統歌謠,尤其是「出草」相關的樂舞的禁止。殖民者擔心「出草」的歌舞誘發原住民族「出草」的衝動而予以嚴禁。殖民者為原住民族建構出「野蠻落後」、「兇暴獰猛、頑劣不堪」的刻板印象,進而自我合理化了軍事征討以及殖民教化的正當性。企圖達到消弭族群血氣,連帶的形成現今的鄉運動會、傳統拔河、相撲、趣味競賽等穿插於祭儀進行中的活動,這些活絡族人情感的行為也隨著城鄉遷移的發展被帶到都會區,形成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等活動。

除了祭儀與運動會,早期受到商業化的影響,因維經濟需求,族人組成原民舞團在各種公司尾牙、紅包場作為謀生行為,除了社會人士,也有原初以大學生團體所組成的,後來較為人所知的「原舞者」。

日治時期當時的「蕃人歌舞」主要見於皇親貴族或重要官員巡視及神社升格、廳舍落成、軍艦停泊、鐵路開通等具紀念或慶祝意義的活動;另外也被作為當時異族的文化觀光內容並加以改造。1954年,由中國國民黨臺灣省黨部、臺灣省政府民政廳、教育廳等單位聯合舉辦「臺灣省山地巡迴文化工作隊」,更是將歌舞作為政治、文化宣傳功能,於原住民族部落發揮極致。其運作模式類似於改進山地歌舞講習會,由各地原住民部落選派代表至臺北受訓後,巡迴下鄉展開文化工作,其內容不僅有歌舞,亦包括話劇、電影、演講、圖片、書刊等。

類似的政府行為在現今仍然有之。2014年,花蓮縣政府在未經阿美族部落同意之下,安排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舞蹈團體,到馬太鞍和太巴塱的祭典上進行歌舞表演。這種安排引發了部落青年的強烈反彈。雖然過去部落族人也曾經到廣西壯族自治區表演阿美族傳統歌舞,進行文化交流,但阿美族的Ilisin並非可以隨意交流的祭儀。這樣的經驗與事件一再彰顯族人對於傳統文化的主導性,必須有所己見。

阿美族舞蹈的最大特色大多以圓圈圍舞,按照年齡階層排列長幼順序,祭典中圍成圓圈是為了形成保護不受惡靈侵入。然而受到諸多外界影響,祭典的形式與展演場合也逐漸的不只是在原鄉能被看見,時代變遷下,族人的適應對於祭儀的隱現有所調適。對於返鄉族人而言,藉由祭典的凝聚,或許都會區中也有能夠做為第二原鄉所在的可能,或一種對於族群心靈世界的遷移與守護。



參考資料:

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85%AB%E6%9C%88%E5%8D%81%E4%BA%94%E5%A4%9C_(%E6%97%A5%E6%9C%AC)

https://tiprc.cip.gov.tw/blog_wp/?p=17945

https://memory.culture.tw/Home/Detail?Id=514641&IndexCode=Culture_Object

https://www.thinkingtaiwan.com/content/29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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